结合青少年特点和上海实际,开展田径、足球、篮球、排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网球等运动项目
每期“运动项目培训营”共10课次(每课次不少于90分钟),每班营员人数一般不多于30名,每15名营员配备1位教练员。
1.因营员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出勤的,应申请请假;未提前请假作旷课处理,划扣一次课时;
2.因营员个人原因请假课次超过总课次数的50%,超过的请假课次,划扣对应课时;
3.因授课质量、身体条件不适合等原因,不愿继续上课的,按照实际上课次数划扣所对应的课时,剩余课次全额退款。
充分利用郊野公园、城市公园、社区绿地等资源,开展攀岩、自行车、路跑、定向越野、水上运动、亲子活动等户外体育活动营。
每期“户外体育活动营”不少于120分钟,每班营员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,不超过50人,每10名营员配备1位教练员。
每期“全额资助培训营”共10课次(每课次不少于90分钟),每班营员人数一般不多于20名。